第十一課 向該撒上訴


金句:徒廿六19

本課要點

(一)基督來時必將一切事弄清楚。
(二)福音未給人留下自誇的餘地。
(三) “幾乎得救,並不得於得救”─是失喪。

 

保羅在非都斯和亞基帕前

保羅在非都斯前答辯並上訴於該撒

閱讀經文:徒廿五1-12

腓力斯作巡撫甚為不力,致被羅馬所撤換,待非都斯來接任時,他發現保羅仍在監�堙C他又是一個想討猶太人歡心的人。但當他再次計劃要趁非都斯把保羅解往耶路撒冷的途中殺害他的時候,非都斯卻不答應,反而要他們到該撒利亞的法院去告他。

他們便去了,指控保羅許多罪名,但沒有一件真實的。最後非都斯問保羅是否願意到耶路撒冷去應訊,保羅不允。他既為羅馬公民,便有權到該撒面前去申訴。保羅覺得在猶太地不可能得到公正的審訊,於是決心上訴於該撒,今日世界上往往是正義難申,到處俱都是曲枉正直,但終有一天神──公義的審判者,要將一切都弄清楚(參看帖後一6)。

 

非都斯將保羅的事奏告亞基帕

閱讀經文:徒廿五13-22

過了不久,亞期帕王和百尼基到該撒利亞巡視,同時向新任巡撫致賀。非都斯將保羅的事告訴亞基帕,諸如:猶太人如何嚴重的控告他,以及他已上訴於該撒等。亞基帕已聽了不少關於保羅的事,但他仍然好奇,想對他多有了解。於是他們議定次日再召保羅來,聽他述說一切。

亞基帕又名希律,他是用刀殺了雅各的那個希律的孫子(徒十二1-2)。他的曾祖父曾企圖除滅主耶穌(太二13)。他的叔祖父亦名希律,在主耶穌受死時戲弄祂的就是他(路廿三11)。因此保羅可能早己清楚,不必希望這種人會秉公審訊,這樣的惡人竟然坐在審判台上審問至高神的僕人,看來似乎奇怪。不過因為神現在容許邪惡的人管理今世的事務。但不久祂將一切屈枉正直的事弄清楚,一切罪惡必顯露並要受審判。

 

開始審訊

閱讀經文:徒廿五23-27

這乃是保羅第五次在百姓面前為自己申訴。從起初他在耶路撒冷幾乎被那宗教狂徒殺死,至今已過了兩年多的時間。

時候到了,亞基帕和百尼基大張威勢而來,同來的尚有城中的要人。最後保羅被帶進來,並由非都斯介紹,因他覺得未弄清楚被告的罪案,便把他解到該撒那�堙A是不合理的。

保羅與其審判者是何等矛盾的一幅對照啊!我們已知道亞基帕是何等邪惡的人。他與百尼基之間是一種非法的同居關係。非斯都是較為高尚一流的人物,但他專門取悅於人,他雖早就該釋放保羅,但他卻知而不行。雖然如此,我們將看到,只要保羅有機會為自己申辯,他總是非常謙恭有禮,同時也趁機為主耶穌作見證。

 

保羅的申辯──自述前時所信之宗教

閱讀經文:徒廿六1-11

有一件事保羅以為奇怪,乃是他一直是一個忠貞的猶太人,而且他在早期比其他的人更加熱心。猶太教最重要的一點乃是他們盼望彌賽亞或君王,又稱為基督的要來。現在祂已經來了。保羅相信祂,而猶太人竟為此逼迫他到死的地步。

一般宗教的論調總是與基督相抵觸。世上一切的宗教的論調都是說:“如此,如彼而行,你就能得救”。這種方法為人留下了自誇的餘地。但基督說:“我為你付上了救恩的代價,我獨自作了一切,並完成了這工作”。因此其中未給留下自誇的餘地,所以一般宗教人士都恨惡基督的福音。

 

保羅的申辯──他得到了基督

閱讀經文:徒廿六12-23

 

這是我們在使徒行傳中第三次讀到保羅悔改得救的事。全部聖經都是由於神的默示而寫,也都是有益的,其中未加上不必要的東西,也未遺漏任何對我們有價值的東西。因之我們看到本書三次述及保羅得救的事,我們便可以曉得此事是何等重要。當時逼害基督徒最烈的人,竟他回轉作了基督徒。再者,他幾乎可說是空前絕後的神的偉大僕人。

保羅本人從不厭倦傳述神如何施憐憫救了他的靈魂。在此他說:“我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19節)。假如神使你看清了基督十字架是“你”的罪受死,你切不可違背這異象,拒絕祂作你的救主,假如祂啟示你,要你事奉祂──也許要你到遠方去為祂工作,你切不可辜負這種使命。

 

吩咐將保羅送到羅馬

閱讀經文:徒廿六24-32

保羅答辯的時候,非都斯以為他神經失常。亞基帕說“你這樣勸我,幾乎叫我作基督徒了”(參看28節小字)。二人均未相信保羅所傳的訊息,二人亦未得救,有些人以輕蔑的態度離棄福音,甚至說基督徒是癲狂了。有些人幾乎就要接受福音。幾乎並未成功,幾乎亦然失敗,幾乎得救,功虧一簣,“何等可哀!何等可哀”。何不立即信靠基督?祂必接納你,拯救你;並要永遠保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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