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課 基督徒當守的禮儀
主曾清楚的留下命令,要祂的教會遵守兩種基本禮儀,也就是「主的晚餐」和「洗禮」。我們守「主的晚餐」以「表明主的死,直等到祂來。」而「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且與主同埋葬。」因此,「我們一舉一動也當有新生的樣式。」由此,我們發現基督徒福音的基本方位,就在這兩個禮儀的遵守中。每一次的參加,都不住的提醒教會傳揚基督福音的責任(林前15:3-4)洗禮表明信徒與基督聯合,與基督在祂的死、埋葬、復活上合一。按照一般情況而言,信徒受洗是一生一次的事。相反的,主的晚餐則經常舉行,因它強調基督與祂子民間的交通。
然後,我們注意「聯合」與「交通」這兩個用詞的意思。存在於基督徒和主之間的「聯合」,是固定而永久的,不需要靠信徒這一方來維繫。「交通」則全然不同,它處於經常有斷裂危險的地位,故需要一直繼續的做。所以,洗禮是一生一次性的,主的晚餐則要經常守。「都恆心遵守擘餅」(徒2:42)。
有些人提到有第三種禮儀,甚至現在仍實行著,亦即「洗腳禮」。這指的是主在設立晚餐那一夜先洗門徒的腳而言的。主在那時宣告,我們也當照樣彼此洗腳(約13:14-15)。於是,這舉動被認為是一種禮儀,跟隨基督的人也當遵守,正如祂說的:「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對於這個說法,我們認為使徒並沒有把這種意思歸到主的話�堙C他們後來在設立教會時,也沒有把洗腳禮與洗禮、聖餐同定為教會必行之禮。初世紀也沒有基督徒施行此禮的記載。提前5:10被用為「洗腳禮」的根據,實際上這是論到可以受教會救濟的年長寡婦資格之一。此節經文指的是她家�堸答滿A不是在教會眾人面前施行的。由此可證明「洗腳禮」不是必行的第三種禮儀。
羅馬天主教與希臘正教,都有七種聖禮。其中五種應該是這些教會的宗教習摜。不能把它們認為是使徒設立教會時,流傳下來的原有禮儀。新約明定的只有兩種。
「主的晚餐」是主在被賣那一夜,為要人記念祂而行的。在路加福音中,把耶穌的人性顯了出來,我們看到祂要人記念的強烈願望。這請求後來又從天上再次的啟示使徒保羅。這位曾經迫害教會的人,接受了這個啟示,領受升天之主的聖餐(林前11:23)。這件事保羅不是從比他先做基督門徒的人學來的。這是個新的啟示,吩咐他要繼續遵守,直等到基督再來(林前11:26)。
因此,聖經記載了主在被賣那一夜(比較 創40:14),親自表現出來的,要屬祂的人記念祂的熱切盼望。以及數年後,主再次向保羅重申此盼望的事實。除了這兩次的啟示外,我們也看到諸地方教會一開始就實行此禮儀了!聖經上說:「三股合成的繩子不容易折斷」。對於此記念餐的實行,我們也有似三股合成之繩子的根據。這個義務雖然盡的方法不全然相同,卻是一開始就得到確認的。
下列經文論述了這件事:
太26:26-28,可14:22-24,路22:19-20,
前林10:16-21,11:20-34,徒2:42,20:7。
此 晚 餐 的 名 稱
這個禮儀有許多不同的名稱,這表示沒有標榜任何一個名稱的必要。最常用的名稱如下:
1.聖 禮
有時「洗禮」和「主的晚餐」都稱為聖禮。雖然聖經上沒有這種名詞,但它確實是很早以前就沿用了!「聖禮」本來是羅馬人入伍服兵役前,表示效忠的宣誓。(後來教會把宣誓改稱聖禮)藉此,他由百姓生活進入軍中生活,從此屬於該撒,單單服從該撒。這個名詞很適於「基督耶穌的精兵」(提後2:3)採用。長久以來,教會的這些禮儀,清楚地劃分了基督徒與拒絕基督的世界。在此種儀式中,信徒承認與堅定對基督效忠。
2.祝謝餐
這是另一個廣用的名詞,源於意思是「感謝」的希臘字,這可從太26:27和林前14:16中發現。實際上它就是新約中常用為「感恩」的那個字。若是能不拘泥形式,它實在是個恰當的名稱。因為感謝是每一個信徒,真正發自內心的自然行為。
3.聖 餐 (有我們在基督裡,同領主的身體,同交通、共分享主愛的意思在內。)
這是最常用,也是眾所喜用一個名稱。它表明了所有屬神的人,和餅與杯所表的那一位之間的信仰與特權的同享。「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麼?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在聖餐中,社會地位的不同都沒有了!每一個人都為能參與而感謝,因為每一個參加者,都是基督用身體和血這重價買來的。
4.主的晚餐(林前11:20)
這個名稱把重點擺在邀請我們來那一位的權柄上。我們所赴的是祂的筵席,我們只不過是受邀的客人。它也指出第一次守這餐那日的時間,它開始於主被賣的那一夜,與守逾越節之夜有關。後來,從徒20:7中,我們看到也是在晚上守。在哥林多書信中,稱它為「晚餐」。從這些例子看來,在晚上守,既合於聖經的指示,也合於信徒的方便。因這些人當中,有許多是奴僕,按過去的習慣,他們都在晚上聚集。但是,若教訓人一定要以守法般的精神,在特定的時間遵守,那是不合乎聖經的。在舊約時代,必須墨守獻祭法的每一細節。在新約時代,則有了相當的自由,只有強調遵守的精神,既沒有限定時間,也沒有規定在禮儀上用什麼特別的餅或酒。這在後面將更詳細地討論。
主的筵席(林前10:21)常用來指比晚餐所表示的範圍還要廣的交通。它說明祂的交通所包括的,不同於拜偶像的人之間的交通。我們不可忽視了聖餐在此上下文中,包括在筵席的交通內。
5.擘 餅 (徒2:42,20:7,林前10:16)
這是另一個描寫這禮儀的名詞,它說明了它的簡單程度,甚至可行於信徒的日常生活中。哥林多人顯然已把這時間變為過度宴樂的時刻 (林前11:20-22)。總之,它應當像開始的時候那樣的遵守,那是個記念與感恩的莊嚴場合。那一夜,主沒有為那時刻創造、或取任何新奇的、特殊的東西來用。祂僅用手邊的兩種東西,當做記念祂自己的東西。
我們常常說:「記念主」,這是根據主在被賣的那一夜,所表明的願望。這可以把我們前面的幾個名詞連貫起來。(1)猶大出賣祂,但我們要以「聖禮」向祂表明我們的忠貞。(2)我們願以「祝謝餐」向祂致謝。(3)我們以聖徒間的「聖餐」?我們在祂裡面的合一為樂。(4)我們要坐在筵席上與祂同參加「主的晚餐」,領悟那是種親近與特權。(5)在擘餅時,我們要保持它的簡單性,除去宗教式的繁文縟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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