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課 真確的救恩

 

  一個人如何能確實知道他已經得救了呢?請細讀以下幾點,直至你清楚的明白他的真義。

1. 聖經是神的話語,這是絕對真實的,你可以絕對信靠它。

2. 聖經說你若認罪悔改,相信主耶穌基督,你便可以得救(徒二38,三19,十六31;羅十9)。

3. 現在的問題是﹕「你曾像失喪的罪人一般,來到基督面前,求祂拯救你了嗎?你曾接受祂作為你罪行的代受刑者嗎(羅三23;路十三3;彼前二24)?你曾相信神叫基督從死�奡_活了嗎?」(羅十9;林前十五17)

4. 如果你已經這樣作了,那麼,神就在聖經中告訴你說:你已經是個得救的人了(林前十五2)。

 

  換言之,我們確實知道自己已經得救了,乃是由於聖經上的話。這話在約翰一書五章13節中已清楚講明,每個信徒須背誦這經文﹕

  「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已有永生。」

  請注意上面有線條的字,約翰是寫給那些已信基督的人,使他們知道自己有永生。倘若你已相信基督,你便是得救的,這是聖經上所說的。

  許多人的困難,是他們只求感覺,而不信靠聖經上的話。他們說:「我似乎沒有得救的感覺。」他們正盼望著一些神秘的情緒上的經驗。所以當他們沒有得到這些經驗時,他們便懷疑自己是否得救。任何人若要根據感覺來確定他是否得救,他就有了問題。因感覺是時常變換的,而神的話,卻是永不改變的。所以我們要相信聖經,不是憑著感覺。

  也許有人問:「當一個人得救時,他豈不感到快樂嗎?」答案是肯定的,「是的」。但是,一個人須先知道他已經得救了,然後他才能感覺到快樂。確信在先,快樂在後。我們所以知道是得救的,乃因聖經已經告訴我們了。

 

  除聖經上的話以外,信徒的獲得救恩,還有其他三種憑據﹕

1. 得救的人是愛他在主�堛漣怚S的(約壹三14)。 

2. 得救的人�堶惘雩t靈的見證(約壹五10;羅八6)。聖靈的見證,是一種從�堶惆茠熙葝硐P平安。這喜樂與平安是由於相信神的話,確知自己已經得救而來的。聖靈常用神的話向信徒們作見證。

3. 得救恩的人是恨惡罪惡,喜愛公義的。雖然基督徒也可能犯罪,但是,罪再不能管轄他了(羅六14)。他也不能再繼續的生活在罪中了。當信徒的生命漸漸成長時,他對於蒙恩的信心更是堅固。他應該﹕

 

(1) 每天能有規則的細讀聖經,全心相信聖經上的話。

(2) 當他讀聖經時,求神增加信心。

(3)告訴別人「主已從罪惡中救贖了我」。

 

  最後,奉告那些還不能確定自己是否蒙恩,而渴望得救的人。你必須在禱告中告訴主你不能確定自己是否已經得救,你盼望現在就蒙恩,你要向祂承認你是一個罪人,你當接受主耶穌基督作你的救主,相信祂死於十字架上,為的是要償清你的罪債,相信祂第三天已復活了,並且相信他能拯救你。

  請看使徒行傳十六章31節保羅和西拉告訴禁卒說:「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這是神的話,你要相信!當撒但想盡方法,要使你懷疑自己是否蒙恩時,你可抓住以下的經文來抵擋他(徒十六31;約一12,三36,五24;羅十9)。告訴撒但說因你相信基督,神說你是得救的。倘若你把聖經上的話告訴他,他便不能再使你疑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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