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三 課 無意義的追求
經文:傳道書2章
追求享樂(傳2:1-3)
所羅門未能在尋求智慧中找到滿足,因此他轉向追求享樂(1節)。 他的想法似乎是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如果我們能夠找到足夠的樂趣,我們就會感到幸福。 從定義上,快樂是滿足個人慾望所帶來的愉悅感。 於是所羅門決定玩樂一番。 他嘗試體驗人在感觀上的各種刺激。 他飲盡歡樂之杯,直至他的心不再渴求。 但是探索以失敗告終,他得出的結論是,在日光之下的樂趣是空洞的。
這是否意味著神反對祂的子民享樂? 一點也不。 實際上,事實恰恰相反。 但是祂希望我們認識到,真正的快樂只有在日光之上才能找到,這個世界無法提供。 神的同在才有“滿足的喜樂,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詩16:11)。 從這個意義上說,神是所有人最大喜樂愛好者!
娛樂事業和廣告媒體提出的最大謊言是,人可以在沒有神的情況下建立自己的天堂。 但是所羅門了解到,這個世界所能提供的只是污水池和蓄水池。 只有神才能提供生命的泉源。 當他回想所有空洞的笑聲時,他發現「這是狂妄」(2節),他所有的美好時光實際上一無所獲,就是這樣。 所有笑聲的背後都是悲傷,而那些試圖娛樂他的人往往非常需要人的幫助。
葛培理(Billy Graham)在《幸福的秘密》中講述了一個向精神科醫生求助的人。 這個人患有嚴重的抑鬱症,他嘗試過一切方法都無濟於事。 他醒來時灰心沮喪,而病情日益嚴重。 現在他絕望了,他不能這樣下去。 在他離開診症室前,這位精神科醫生告訴他有關當地一家劇院的一場演出,是以一位意大利小丑為賣點,他的觀眾一天又一天都被笑聲震撼。醫生建議他的病人出席小丑的表演,這是一個很好的療法,可以笑幾個小時,忘記自己的煩惱,快去看看意大利小丑吧! 病人悲傷地喃喃道:“我就是那個小丑。” 他也可以指喜笑說:「這是狂妄」,論喜樂說:「有何功效呢?」(傳1:2)
所羅門接下來要做的是轉向葡萄酒。 他可以成為最優秀釀酒的鑑賞家。 也許如果他能體驗到最細膩的味覺,他的整個身體就會放鬆而得到滿足。 他很聰明,可以管理自己的意願,從“我心卻仍以智慧引導我”(3節)可以得知。 換句話說,他不會放任或醉酒。 這裡沒有半點他沉迷於烈酒,在他尋求享樂的過程中,沒有任何跡象表明他迷上了毒品。 對此,他實在太明智了!
他嘗試的另一方面,是如何持住愚昧(3節),那就是無害且令人愉快的胡鬧,以防萬一智慧不能解決問題,他決定探究相反的方向。 有時候,呆子比智者更幸福,他不想掛萬漏一。 他把注意力轉向瑣事、放縱和娛樂,發現人在日光之下以最佳方式度過短暫的幾天,是一種絕望的策略,他並沒有找到答案。 如今,電視上出現的一連串無聊的喜劇節目,表明人仍在試圖通過這一類“娛樂”來尋找快。
追求聲望和財富(傳道書2:4-8)
根據第4-5節,所羅門隨後決定著手進行一項龐大的建造計劃。 如果教育、娛樂、美酒或愚昧得不著要領,那麼財富肯定可以。 他在這片土地上建造了豪華的房屋,並栽種葡萄園。 從所羅門龐大的建築計劃,我們可以肯定他不遺餘力。
他興建一望無際的莊園,�堶惘陵x園和園囿──不折不扣的樂園。果園種滿了各類果樹,在炎熱乾燥的夏季,如此龐大的莊園需要灌溉。 因此,所羅門建造了渡槽,湖泊和池塘,並配備運送水所必要的運河、溝渠和管道(6節)。 很容易想像他帶著朋友作導遊,並因他們敬畏和熱情的表現,使他自我膨脹。 但可能他的客人都沒有勇氣對他說塞繆爾·約翰遜(Samuel Johnson)的話,他接受一位自傲的百萬富翁類似的旅程。 約翰遜看到所有的奢華和富麗堂皇之後,下評語說:“這一切叫人不願死去。”這世界上仍有這樣迷戀的百萬富翁。
如果財產的累積可以保證平安與幸福,那麼所羅門就“到達了目的地”。 但是,像我們其他人一樣,他必須學習真正的快樂不是來自獲得更多的財產或享樂。“你們為何花錢買那不足為食物的,用勞碌得來的買那不使人飽足的呢?”(賽55:2)
要經營和保養國王宏偉的莊園需要大量的僕人,因此他僱用了男女僕婢(7節)。 更重要的是,他有奴僕出生在他的家裡,這是當時文化象徵著非常重要的地位。 對所羅門和大多數人而言,尊貴的一方總是被服侍,坐席總比服侍人的更重要。 主耶穌基督,比所羅門更偉大的那一位,作為奴僕的奴僕來到世上,向我們表明,在神國裡真正為首,就必做眾人的僕人。(可10:43-45;路9:24-27)。
所羅門擁有耶路撒冷人前所未有最多的牛群羊群,牠們在他的牧場�媢}養。如果聲望是幸福生活的關鍵,那麼他已具備。 但這不是,他並沒有找到。 有人說:“我追求一切使我可以享受生活; 我被賦予生命使我得以享受生活。”
關於所羅門的財富資源我們可以說些什麼? 他擁有豐富的黃金和白銀,以及王和各省的寶藏。 這可能是指他收集的稅款,從被征服領土獲得的財富或探訪貴賓(例如示巴女王)送給他的珍貴物品。
他嘗試了音樂(8節)。 他們說,音樂具有魅力。 因此,他匯聚最優秀的唱歌男女。 但我認為塞繆爾·約翰遜(Samuel Johnson)在《拉塞拉斯: 一個阿比西尼亞王子的故事》(The History of Rasselas, Prince of Abyssinia)中表達了所羅門的失望:
“我可以召來琵琶手和歌者,但那昨天令我歡悅的美歌,今天卻叫我疲累,明天將變得更加厭煩。 我發現內心沒有感知力,使我感到歡愉,可以沉迷適當的樂趣。 人�媕Y肯定有某種潛在的需要,是外在享受無法滿足的地方,或說人有一些與感覺不同的渴望,必須先得到滿足才能快樂。”
所羅門還試圖通過性慾望尋找真正的幸福。 不只是美酒(3節)和歌唱(8節),還有女性。 聖經實際上(儘管這事並未得神允許) 告訴我們,所羅門有700個妻子和300個妃嬪(王上11:3)。試想一下在這樣的后宮中可能發生的所有嫉妒、八卦和背後說人的壞話!當然,他沒有在性生活中找到幸福。 然而,這種錯覺依然存在,那就是性是通往幸福和滿足的道路。 在神指定的一夫一妻制婚姻的範圍內,這可能是真的,但是性慾泛濫只會導致痛苦和自我毀滅。
追求一切卻一無所獲(傳道書2:9-11)
所羅門因此成為“昌大”先生(9節)。在追求名聲的梯子上,他都滿足於比所有前人爬得更高—無論所得的是什麼都值得。 經過他的所有嘗試和遊歷,他天賦的智慧仍然存在,他沒有迷失自己的方向。
在尋求滿足的過程中,他沒有限制自己的消費。 如果他看到自己想要的東西,就買了。 如果他認為自己會喜歡的話,他沒有禁止不享受的(10節)。從這些無止境的購物和所做的事情中,他找到滿足感。這種短暫的喜悅是他為追求享樂和財物而付出所有努力的回報。
然後,他察看所經營的一切事和他勞碌所成的功。 結果怎樣? 都是虛空,都是捕風,在日光之下毫無益處(11節)。他找不到持久的滿足感。 與路德發現的一樣,“全世界的王國什麼也不是,只像餵狗的麵包皮而已。”他對這一切感到厭倦。
一個小說的主角更進一步說明尋求快樂和佔有,並不能滿足人心的事實。只要他想要某些東西,就能立刻得到:“他想要一所房子,門口有僕人。 他想要名牌轎車,就有聘有司機的轎車。一開始他很高興,但很快就開始使他沮喪。 他對服務員說,「我想擺脫這個。 我想創造一些東西,遭受一些痛苦。 我寧願在地獄,也不願在這裡。」服務員回答,「你認為你現今在哪裡?」”
這就是我們近代社會所處的位置,在物質主義的地獄,試圖用無法帶來持久樂趣的事物去滿足人的心靈。
智慧與愚昧的比較(傳道書2:12-17)
由於所羅門研究的結果令人沮喪,他開始懷疑做一個智慧人還是一個愚昧人會更好(12節),他決定察看此事。 既然生活是追逐泡沫,那麼明智地生活的人是否比在另一個極端,狂妄和愚昧的人更具優勢呢? 作為國王,一個智慧和富裕的國王,他處於有利位置去尋索。 如果他找不到,繼承他的人會有什麼機會? 在王以後的人將不會在這方面有新的發現。
他的一般結論是,智慧勝過愚昧,如同光明勝過黑暗。(13節)。 智者在光明中行走,可以看到路途中的危險。 另一方面,愚昧人在黑暗中摸索,跌入溝和陷阱裡。 但是,即使賦予了這種優勢(智者有眼睛可以看到他要去的路),這又會有什麼不同呢? 他們最終都要面對死亡,沒有任何智慧可以延壽或或倖免。 死亡是所有人的結局(第14節)。
我卻看明有一件事,這兩等人都必遇見。(傳2:14)
我就心裡說:「愚昧人所遇見的,我也必遇見,我為何更有智慧呢?」我心裡說:「這也是虛空。」 (傳2:15)
智慧人和愚昧人一樣,永遠無人記念,因為日後都被忘記。可嘆智慧人死亡,與愚昧人無異! (傳2:16)
在第15節中,當所羅門意識到與愚昧人一樣在等待著他的命運時,他想知道為什麼他一生要對智慧如此重視。 智慧僅有可取之處是照亮所行的路。 除此之外,這並沒有更好。 因此,他認為,追求智慧也是極大的虛耗。
他將這思想延續到第16節中。在喪禮之後,智者和愚者都很快被遺忘了。 在一兩代之內,好像他們從未生活過。 在今天看來如此重要的名字和面貌將逐漸消失。 就持久的名聲而言,智者沒有比愚者更好。 這種令人毛骨悚然的認識使所羅門厭惡生命。 他在日光之下並沒有從人類活動中找到滿足和成就,而只是悲傷。 令他感到困惑的是,他意識到一切都是虛空,都是捕風。
還有另一種途徑! (傳道書2:18-26)
困擾所羅門的最大不公平的現象之一是,他無法享受他積累的財富(18節)。 斯圖爾特(C. E. Stuart)寫道:“死亡是快樂樹根上的蟲子,它破壞享樂,使歡悅之情冷卻下來。因為當人經過多年的辛勞後,想坐下來收割勞碌得來的成果時,死亡就奪去人的生命” 他必須將這一切留給他的繼承人,他可能不是一個聰明人(19節)! 他可能是個敗家子,一個愚蠢的傢伙,一個花花公子或一個懶惰的人。盡管這樣,他仍可繼承遺產,並花費他不用努力也不用計劃而得的財富。
這一事實確實使所羅門感到惱火,也許他預料會發生在自己的家中,也許所羅門預料到他的兒子羅波安會浪費他辛苦積蓄的一切。 歷史告訴我們,羅波安就是這樣的人,他拒絕聽取較年長臣僕的意見,做成後來王國的分裂。 埃及人入侵猶大後,就把聖殿的珍寶給了他們,用來收買他們(代下12:9-10)。 所羅門要將畢生的工作和財富,留下給一個不配得的繼承人,使他陷入沮喪和痛苦(20-21節)。
儘管有所羅門的發現,當今世界各地的父母依然將一生中最美好的時間用於積累財富,這些財富將留給孩子們。 他們仁慈地將其描述為他們的道德責任。 但傑米森(Jamieson),福斯特(Fauset)和布朗(Brown)在他們的聖經評論中建議:“世俗父母所謂為子女設想,根本原因是出於自私” 他們的第一個想法是為自己老年提供奢華的生活,他們主要是考慮的是自己。 他們的子女只能在父母死後根據繼承法去承受父母的財產。
從基督徒的角度來看,父母沒有理由為了把錢留給孩子而工作,儲蓄和犧牲。最佳的遺產是屬靈的,而不是財務上的。遺囑中的錢常常使本來幸福相處的家庭帶來嚴重嫉妒和分裂。 兒女突然成為大筆遺產的繼承者,在屬靈生命和道德上都毀了他們,其他邪惡幾乎不可避免地隨之而來。
屬靈的方法是現在運用我們的錢作神的事工,而不是把錢留給不配、忘恩負義,甚至未得救的兒女。 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深信他可以將他的家人交託神,就如他自己也是這樣。 在他的遺囑中,他寫道:“我主我神啊!我感謝你,因為你很樂意使我成為世上貧窮的人。 我沒有房子,沒有土地,也沒有錢留在我身後。 你已經給了我妻子和孩子,我現在將他們交託給你。 主啊!照你所養育我的,撫養、教導和保守他們。”
所羅門得出的結論是,人在日光之下勞碌、累心,在他一切的勞碌上得著什麼呢?(22節)。 他死後五分鐘有什麼區別? 沒有神的啟示,我們將得出相同的結論。 但是我們從神的話中知道,我們的生命可以為神和永恆而活。 我們知道,為祂所做的一切都會得到賞賜,為神所做的工作在主裡面不是徒然的。(林前15:58)。
因為他日日憂慮,他的勞苦成為愁煩,連夜間心也不安。這也是虛空。
然而,對於一個在墳墓之外沒有希望的人來說,的確是他的日子充滿了痛苦和繁重的工作,連夜間心也不安(23節)。 在這種情況下,對於整個生存在日光之下的人來說,一種合理的生活哲學是在飲食、日常工作中找到樂趣(24節)。 傳道者不提倡豪宴和醉酒。 相反,他在日常生活中盡可能地找到樂趣,甚至這都是來自神的手–人應該享受正常的生活的恩惠,美味的食物和飲用,以及誠實工作帶來的滿足感。 人沒有享樂的能力,除非它是神所賜予。 後來的傳道者使徒保羅證實了所羅門的觀點。 他說,若死人不復活,「我們就吃吃喝喝吧!因為明天要死了。」(林前15:32)
人莫強如吃喝,且在勞碌中享福,我看這也是出於神的手。論到吃用享福,誰能勝過我呢? (傳2:24-25)
回到所羅門在傳道書2:24的觀察,他補充說,吃喝和從其他途徑尋求快樂的能力是來自神的。 若沒有祂,我們將無法享受最平凡的樂趣。 我們依靠祂來獲得食物、食慾、消化、視力,聽覺、氣味、記憶、健康、智力、以及一切正常,愉快的經歷。 在第25節中,他補充說,他比所有人更享受這些事情。
最終,所羅門遵循了人生的一般原則(26節),就是神賞賜義人,懲罰惡人。神喜悅誰,就給誰智慧、知識和喜樂。但對慣性犯罪的人,神使他勞苦,叫他將所收聚的、所堆積的歸給神所喜悅的人。有什麼比這更徒勞和令人沮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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