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課 遵守這禮儀
「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就是主耶穌被賣那一夜,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林前11:23-26)為對主的晚餐有完整的觀念,應當念到第34節,才告一段落。這兒指出「四觀」,讓我們聚集記念主時可用。
1.仰觀:這是我們參加這筵席的權利。「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我們前面說過的,關於擘餅的命令,保羅不是得自耶穌門徒的傳授,他的知識是直接從已升天的基督領受來的。基督在世上時,要求我們如此行,回到天上後,還是如此要求。祂盼望這要求能以實行。這不是件可以隨意做不做的事,而是必行的義務。這不是對願意跟隨祂的人,所作的「託付」而是必守的「命令」。我們守聖餐的權利是直接來自天上。有些人對福音非常熱心,對記念主卻漠不關心。這樣的人對主的命令的態度是什麼?祂已命令我們遵守,直等到祂來,就如祂命令我們傳福音一樣。(太28:20,可16:15)。既然基督還沒有回來,我們就當如此繼續遵守,不這麼做純粹是不順服。「仰觀」是最重要的。
2.回觀:「你們如此行,表明主的死。」祂的死是我們的心思所專注的。我們以肅穆、驚奇與感激回觀十字架,期盼重新抓住曾在那兒展現的愛與恩典。當我們記念主時,我們不得不想到基督所受的肉身痛苦。人用摻酷的手段把神的兒子釘在十字架上。我們越過這點,再深入的思想,以稍微了解代死的奧秘,祂必須代死,才能把我們帶到神面前。祂在日光下受的那三小時痛苦,顯示了人心的惡。而那三小時的黑暗,如同神拉一層幔子遮掩那代罪者,使那些祂要拯救之人的無情眼睛,看不見祂那深深的苦痛。起初主是受難者,最後祂是得勝者。凝視著奇妙的十字架,我們只能悄然地說:
「求主使我能明晰,
助我心靈體會,
何以至聖至美如你,
竟來擔我眾罪。」
3.傍觀:「直等到祂來」,我們以盼望的心守聖餐,等候主回來。也許就在我們例常相見之前,主就回來了!我們都要像僕人等候他的主人回來一樣的等候救主。我們等候著這些表記都不再需用的時候,那時我們必見主自己。「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我們必復活,在空中與主相遇」(帖前4:13-18)。然後這筵席就不再有了!不過,主耶穌在設立聖餐時,曾表明這個在世上的筵席,不是最後的(太26:29)。將來還有羔羊的婚筵,以及天國的喜樂(啟19:9)。
「這樣同聚集,時時常記念,
天上之美筵不久便望見,
等候那日與我主樂團圓,
今先嚐羔羊喜筵之甘甜。」
Horatius Bonar
4.內觀:人應當省察自己,然後吃這餅、喝這杯,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林前11:28-29)。這種自我省察的意思,不是說省察之後,應當遠離主的桌子。而是說,我們應當來,但在來之前,應當先省察自己。「因為我們若先分辨自己,就不至於受審。」主若懲治我們,是為管教我們,祂如此做,免得我們和世人一同定罪(參看林前11:31,32)。這意思不是說,以不合宜的態度參加主的晚餐,會使靈魂被定罪,甚至失去在基督裡的永生。而是說,若經常輕率的守聖餐,會受主的懲戒。許多哥林多人受過這種懲治,以到患病、睡了(就是肉身死了)!在第32節清楚地說明,保羅指的是信徒。他仔細地分辨這種加與犯錯信徒的審判,以及降與世界的最後審判的不同。「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羅8:1)「懲治」,有懲罰與管教的意思,在此是專用於神的兒女們。為要順服這個自我省察的教訓,我們生活上的某些方面,一定要詳察。下列這幾方面是最重要的:
1.應當省察我們這一週中的交友情形。應當檢討所交的朋友否是「敬 畏神」的人(詩119:63),或者他們是屬於「行惡人的計謀,站 罪人的道路,坐褻慢人的座位」(詩1:1)的人。我們會發現,最 快樂的時光,是與屬神的人為伴時。
2.應當省察我們的習慣。是否愛這世界過於愛基督?「不要愛世界, 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裏面了!」(約一 2: 15)
3.應當省察我們的思想:「因為他心怎樣思量,他為人就是怎樣。」 (箴23:7)。心充滿著善事、晝夜思想主,就是參與這筵席向祂 獻上真正的崇敬(詩45:1,63:6,104:34)的正確態度。我們 要思念上面的事(西3:2)
4.應當省察我們的動機。我們都讀過,在某一個筵席,上有許多人「不 但是為耶穌的原故,也是要看祂從死裡所復活的拉撒路。」(約12: 9),也有一些人存著單一的動機來:「先生,我們願意見耶穌。」(約12:21)因「基督的愛激勵我們」(林後5:14)。
這種自我省察,如果評價得很恰當,絕不會使得我們不參加聖餐。相反的,它會促使我們參加,並且以清潔的心,來領祂的身體與血的表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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